中国科商网
2021年苏州全市预计投入近千万元对35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发布日期: 2021-10-13 15:27:36 来源: 苏州日报
从发放尊老金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再到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政策,持续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投入,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个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重阳节到来之际,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苏州市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标准不断提高,从2006年每位户籍老年人80元/年增加到如今的500元/年以上。。2020年,全市养老支出超10亿元,同比增加9.27%,今年预计超过12亿元。

财政保障老年人养老生活品质

日常生活中,卫生间湿滑、起身无扶手……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生活中总有诸多不便。从去年起,苏州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苏州全市预计投入千万元对35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苏州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政策、提升老年人老年生活品质的一个缩影。

——及时足额发放尊老金。为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每月发放尊老金,并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1000元慰问金。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8类政府养老援助对象的老年人每月提供36小时或48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为有养老服务需求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两类政府养老补助对象每月提供不少于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

——率先推出三项惠老保险。2010年,苏州在全国率先推出三项惠老保险,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涵盖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以及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服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创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已进入到第二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定为: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3元/天。享受居家护理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5次。中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3次。

加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投入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苏州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88.5万人,均100个老年人中4个有意向选择机构养老,而目前苏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问题比较突出。

全市所有编入行政区划目录的镇(街道),原则上应建有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苏州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保基本、补短板”政策,启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市级财政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标准为建安经费的30%。截至目前,市级财政累计已拨付24个项目共1.45亿元。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还加大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一次给予20万元至6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贴;对建设具有运作机制实现有效持续运行的“虚拟养老院”给予4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200元/年/人的运营补贴。对提供“助餐、助浴、助医”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运营补贴,纯助餐点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凡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2万元,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1万元;调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每床每月给予150元至300元运营补贴;为生活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每床每月给予30元至100元运营补贴。

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单位的护理站,给予建设及设施设备添置50%的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养老服务人才实施奖补

作为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苏州存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年龄偏大、技能水不专业等问题。为此,苏州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对养老服务人才的激励,保障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

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对获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资格证的为老服务人员,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奖励。对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在同一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工作1年以上,每月给予100元特岗补贴;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特岗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在10年以内,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11年以上,月补贴800元。对与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县级市(区)政府给予3万至6万元不等的一次入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