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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人民法院发出了辽阳地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日期: 2021-12-24 15:24:56 来源: 辽宁长安网

日,灯塔市民王某向灯塔市人民法院铧子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男方再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灯塔市人民法院铧子法庭在审查相关证据后,发出了辽阳地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王某(女)与被申请人魏某某(男)系夫妻关系,王某称,与魏某某登记结婚后发现其格偏激,酗酒成,经常在酒后无故对自己施以打骂,行为极其恶劣。在魏某某知道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多次打电话骚扰并威胁王某。王某长期生活在恐慌之中,魏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王某的正常生活。

灯塔市法院铧子法庭受理了王某的申请后,王某向法院提供了与魏某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铧子法庭承办法官及时审核当事人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认为微信聊天记录表明王某正在遭受来自魏某某的威胁、恐吓,已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铧子法庭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和其相关亲属;责令被申请人不得接申请人及其亲属现住处。随后,铧子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镇妇联进行了送达,由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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