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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江西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发布日期: 2022-01-27 10:06:31 来源: 大江网

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江西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0%,11个城市,其中景德镇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持,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9.1%,同比上升9.0个百分点;11个城市,其中景德镇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上升。

据了解,2021年12月,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第二,抚州市第三,上饶市和吉安市并列第四,鹰潭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南昌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同时,全省共39个县(市、区、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宜黄县、广昌县、寻乌县、井冈山市、南丰县、南城县、宁都县、资溪县、浮梁县、婺源县、全南县、逐川县。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12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7.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9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关键词: 总体 水质 地表水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