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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莲都区发布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 2022-06-02 14:33:10 来源: 丽水乡村振兴头雁先行

5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市级地方标准《清廉村居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为主编制,是我国首个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首次建立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清廉村居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清廉村居建设评定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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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最大特点是始终围绕如何促进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开思考,首次明确了清廉村居“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五清”目标,搭建了9大体系为支撑,12项运行流程为规范,29项内容为履职红线的清廉村居市级标准,系统纳入“机制建设、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乡风文明”等具体管理评价标准,奋力打造标准化清廉高地,推进规范化清廉建设,引导形成务实高效的小微权力约束体系,持续深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据了解,《规范》充分继承和发扬了《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和《丽水市村级小微权力流程图2.0版》的成功经验,既注重科学又强调规范,既突出前瞻又兼顾可操作。特别是能够充分结合莲都区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试点探索成果,全面梳理“三资”监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实现了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同时也汲取了庆元县关于村级工程管理、村务卡管理等方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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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级标准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给予了我们深化清廉村居工作更大的底气。下一步,我们将努力用丽水的清廉村居先行先试,积极争取‘省标’创建任务,为全省清廉村居建设贡献更多成功经验。”起草小组成员周俊杰介绍说。

关键词: 村居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 技术支撑和指导 市级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