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获悉,洛阳市政府近日印发《洛阳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该《实施方案》提出十个方面49项措施,以下为部分内容——
以更大力度落实财政政策
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做好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省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级以上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企业。
健全资金监控体系,加强资金下达、支付、发放情况监控,确保资金拨付及时、渠道顺畅、惠企利民。
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
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6月底前新增专项债券全部发行完毕,8月底前力争基本使用完毕。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抓住政府专项债加快拨付进度和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的契机,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与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积极推动我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确保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批量担保业务支持范围,引导我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确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对我市业务支持政策全部运用到位,尽早落地见效。
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建立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费率不超过2%的小微企业、“三农”、“双创”及重点扶持产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0%风险补偿,费率最高补足至2%。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通过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其他稳岗返还申领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过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更大力度落实金融政策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用足用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
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
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转嫁、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高于2021年。
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鼓励银行业机构根据小微企业所在行业资金需求特点,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支持。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鼓励银行对十大重点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FTP利率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力争2022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引导大型银行继续发挥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鼓励农村中小银行加大信贷利率压降幅度。
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低水平上保持稳定。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实施企业上市提质倍增计划,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落实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政策。
支持洛阳优质企业在北交所和“新三板”“四板”上市或挂牌,帮助企业对接不同层次资本市场。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实施再融资,提升资本运作水平。
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等债务融资,通过并购重组盘活存量、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将更多企业纳入我市股权投资需求库,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加深与域内外高水平投资机构合作,定期推介优质项目,组织常态化路演。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引导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投贷联动、收费权质押、使用权质押贷款等模式,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的融资服务力度,提供长期、低利率的贷款支持。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供给,合理安排授信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风口”产业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对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市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提高还贷周转金使用效率。
开通还贷周转金网上办理,企业还贷周转金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最长使用不超过30日,每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以更大力度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快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建设进度,2022年10月底前具备试通水条件。
加快前坪水库灌区进度,做好故县水库灌区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开工建设5座中小型水库,完成4条中小河流治理和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快速拉升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加快推进新安至伊川、渑淅高速渑池至洛宁段等6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加快实施小浪底港航工程。
扎实推进机场改扩建,12月底前开工建设洛阳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成新航站楼和“集疏运”系统设计立项。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70个、81688户,6月底前开工不少于50%,10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完工不少于70%。
保持工业投资强劲增长势头
尽快落地央地、省市对接的重大项目,跟踪落实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意向。制定新能源电池、电子化工材料、高端轴承等产业招商指南,实施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和基金招商,压实县区招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市3个招商联络处和9个驻点招商组“先锋队”作用,确保全年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80个。
健全在谈项目工作机制,通过实施领导分包、走访调研等形式,务实推动总投资额1095.8亿元的90个十大重点产业招商在谈项目早日实现签约落地。
落实“三大改造”各项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提高改造投资积极性,确保全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速达到23%以上。
对经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以更大力度促进消费强劲回补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引导银行业机构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的行业,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还款压力。
组织开展“寻味古都 约惠当‘夏’”促消费活动,7月底前策划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50场以上。
抢抓夏季旅游旺季,提高市域内近郊游、乡村游、民宿游等市场活跃度,助力景区及其他文旅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文旅市场复苏。
深化同金融机构的专项合作,对年票景区二次消费发放专项消费券,开展“红火计划”,对景区、星级饭店、文旅消费街区内商户银联二维码交易手续费进行减免。
稳定增加重点领域消费
跟踪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研究细化促消费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具、住宿餐饮等消费。
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研究本地自建电商平台企业阶段性费率优惠政策,减免或降低企业电商推广运营等经营成本;鼓励本地电商平台开展助企直播、产销对接及公益助农活动,为企业和产地产品销售扩宽销路。鼓励农产品“洛采洛销”,对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2%的奖励;对通过自建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快递费用超过30万元,按照实际快递费用的10%予以补助。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大力推动直播电商的发展,加快制定出台《洛阳市发展直播电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及配套扶持政策。
年底前开展100场以上直播带货活动,培育30家以上具有竞争力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引育10家以上中小型MCN机构,孵化1000名以上签约网红达人。
开展市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评选,再推荐申报一批省级海外仓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
以更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全面落实《洛阳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对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发放兼并贷、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避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扩大房地产领域投资
鼓励全国性银行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房地产领域贷款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发放棚改专项债和老旧管网改造专项债。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和记录。
城市区家庭租房提取由原来每月1000元提高至1400元,单身职工由原来每月700元提高至1000元;县域家庭租房提取由原来每月600元提高至1000元,单身职工由原来每月450元提高至800元。
以更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等线上渠道,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部分提取、贷款等30项“全程网办”业务;8项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全面落实《洛阳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对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发放兼并贷、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避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扩大房地产领域投资
鼓励全国性银行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房地产领域贷款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发放棚改专项债和老旧管网改造专项债。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和记录。
城市区家庭租房提取由原来每月1000元提高至1400元,单身职工由原来每月700元提高至1000元;县域家庭租房提取由原来每月600元提高至1000元,单身职工由原来每月450元提高至800元。
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等线上渠道,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部分提取、贷款等30项“全程网办”业务;8项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以更大力度确保粮食增产丰收
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及时分配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3841亿元,支持夏粮丰收和秋播生产,确保7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兑现。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
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
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
加强生猪产能监测调控,对全市6个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和12个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进行监测;将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县区开展生产服务,确保全市生猪存栏稳定在130万头左右,保障市场供应。
落实省政府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在洛宁县、嵩县、宜阳县、伊川县、汝阳县、孟津区等6个养牛大县(区)实施秸秆饲料化、养殖大县培育等行动,加快全市牛羊产业发展,到2022年年底,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46万头。
积极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集中建设制苗育苗工厂化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力争设施瓜菜发展到10万亩。
以更大力度保障能源安全
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对煤炭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不采取限制性环保措施,推动煤矿项目释放产能,保障平稳迎峰度夏。
加强电网统筹调度,精细化编制有序用电方案,保障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用电需求。
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试点建设为重点,加速推动屋顶光伏开发,进一步梳理优化存量风电项目,推动2021年新核准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今年新增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25万千瓦左右,完成投资12亿元。
推动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核准开工嵩县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
推动华久氢能屋顶光伏发电制氢项目开工建设,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绿色低碳氢源保障。
积极谋划建设新增煤电项目,推动新安万基控股集团2×60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早日投产发电,提升电网供电能力。
加强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积极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政策支持条件筹建煤炭储备基地。
以更大力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
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落实精准防控,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等领域工作专班。
分行业(领域)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等成本
继续实施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结合用水、用气客户实际情况,对确实经营困难的用户开通“欠费不停供”绿色通道,提供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服务。
研究制定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出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争取上级防疫补贴转移支付资金。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落实省财政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减免政策,争取更多奖补资金支持。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贷款等,降低融资成本。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范围,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实行修复工作对接专人负责制,确保1个工作日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市级审核。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行为,指导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申报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白名单”,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一车一线路一证”通行证,鼓励各县区对白名单企业的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的吃住行等隔离费用全免。
在全市40个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服务区设置核酸检测点,其他路段根据车流量合理设置,实行核酸检测一键通服务,方便货车司乘人员就近检测。
市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核酸检测点对入洛前报备的货车司机进行免费检测。
交警车辆检测部门延长运营车辆年审业务3个月办理期限,对延期办理期间车辆不予处罚。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建立长三角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专案专班保障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头部企业和重点企业关键原辅材料采购、零部件配套、设备运输、资金等问题,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循环顺畅。
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市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市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
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2022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项目以及“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开展“校企对接专场招聘会”、高校“访企拓岗”等系列活动,完善就业见习、青年创业等扶持政策,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全年国有企业招(聘)2000人左右,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00人左右,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基层服务项目招(聘)用2000人左右,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000个以上。
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力度,招聘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降低乡村医生准入门槛,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强劳务协作,组织参与“豫见·长三角、珠三角”系列活动,加大企业岗位信息收集和推送力度,推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实时对接,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招聘活动,在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建设一批零工市场。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
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全年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
鼓励企业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工作,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形式、培训课时符合要求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
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力度
持续抓实乡贤返乡创业,加快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市财政给予2-10万元奖补。
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
做好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双月重点企业招聘”,举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专题招聘活动,全年组织各类招聘活动250场次以上、发布岗位需求25万个以上。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办理创业担保贷款17亿元,做到“应贷尽贷”。
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个人新办理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建立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做好人员、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帮扶救助。
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及时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各项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积极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以更大力度防风险守底线
坚决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
加快推进集中隔离点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构建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开展核酸检测采样预约服务,对27类重点人群中的涉企人员定期免费核酸检测。
按照“每2000-3000人设置一个便民采样屋”标准,在物流园区设置便民采样屋,免费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快测快检。
实行全国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建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及时高效提供转码服务,减轻群众负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迎博 文/图 通讯员 常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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