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商网
青海省民政厅: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掌上办”网上办
发布日期: 2022-10-11 17:22:57 来源: 青海新闻网

10月9日,来自青海省民政厅的消息,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相关工作通知,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掌上办”、网上办。

目前,我省确定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低保的一级、二级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残疾人;被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以及三级、四级残疾人;经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认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初审公示后由残联部门审核、民政审定。

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因退出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范围,以及无固定经济收入的残疾人有固定收入,残疾证过期、冻结、注销,补贴对象死亡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如有户籍迁出,将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并及时告知迁出人员,在新户籍所在地重新申请补贴。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须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申请程序申领补贴。

关键词: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 青海省民政厅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