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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最资讯丨江门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7-05 20:42:53 来源: 本地宝

江门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相关资料图)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上限调整为24681元。(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备注:从2021年12月1日起,将江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社保费。

二、办理次数:

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社保费,分首次申报及二次申报。

1、首次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本月社保费。

用人单位当月未按时申报而需要申报上一月的社保费。

2、二次申报

用人单位完成本月申报后,需对本月新增用工参保缴费的,应申报增加人员的本月社保费。

用人单位完成本月申报后,需再新增单位险种的,应办理未申报险种的申报。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本月增员或减员后,即可申报本月社保费。

一般情况下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即可。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也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四、办理地点: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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